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骆承庠基金章程
一、前言
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会长、中国畜牧医学会畜产品加工学分会理事长、前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国家教委科技委员会委员,中国食品协会顾问,东北农业大学畜产品加工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骆承庠教授,1947年毕业于国立英士大学畜牧系,1954年在日本北海道九州大学攻读研究生,1958年满怀爱国华侨赤子之心,返回祖国大陆,把毕生精力和学识奉献给高等农业教育和畜产品加工科技事业,成为中国现代畜产品加工业开拓者和奠基人,骆先生的业绩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及全国同行的敬佩。为铭颂骆承庠教授对发展我国畜产品加工事业所做出的功绩,特在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设立“骆承庠基金”。为筹措和管理好此项基金,特成立“骆承庠基金”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二、性质和宗旨
1.设立本基金的宗旨是为了铭颂骆承庠教授的功绩,激励本研究会会员以他为榜样,为中国畜产品加工事业而努力奋斗,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学会会员及优秀青年教师和学生。
2.本基金为非营利性质,由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管理使用。
三、组织机构
1.设立基金管理委员会,挂靠本会秘书处。
2.管理委员会,由骆承庠本人和学会主要领导及对筹措基金做出重要贡献和捐助资金额度较大的个人和团体代表组成。
3.管理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两名,秘书一名,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4.管理委员会职责:
(1)筹措基金;
(2)制定和修改基金章程及评奖简章
(3)指导评奖工作;
(4)审核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定期向研究会常务理事会汇报。
四、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1.基金以适当形式储蓄生息或增值,立专帐保管,专款专用。每年定期公布账目,并向 常务理事会报告。
2.基金的生息增值收入主要用于颁发奖金,少量用于专家评审以及本会必要的行政开支。
3.非经委员会批准,不得动用本金。提取和使用基金利息,由秘书长提出方案报请主任同意后执行。
五、奖金的评选和颁发
“骆承庠基金”设突出贡献奖、发明奖、优秀青年教师和研究生奖。每两年评选颁发一次。奖励名额和金额由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评奖要坚持标准,由评奖委员会表决获多数票方能入选。评奖结束后及时公布,一次性将奖金直接发给获奖者。
六、附则
1.本章程由管理委员会负责修订和修改,经常务理事会通过后生效。
2.本章程从1999年10月16日起生效。
“骆承庠基金”奖项名称、评选办法、评选条件
一、“骆承庠基金”奖项名称
(一)“骆承庠基金”突出贡献奖
(二)“骆承庠基金”发明奖
(三)“骆承庠基金”优秀青年教师
二、评选办法
(一)个人申请和各分支机构推荐,被评人提供有关材料。
(二)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查评议,以无记名投票表决超过半数者入选。
(三)颁发荣誉证书和签发奖金。
三、评选条件:
(一)必须是中国畜产品加工研究会会员,积极参加本会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完成所交给的任务。
(二)在教学、科研、科技、生产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发表有价值的论文和有关著作。
(三)在行业有较大发明创造和技术革新。
(四)在本行业或对本会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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